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抓基础上台阶、抓项目求发展、抓亮点创品牌”思路,围绕兜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目标任务完成进展顺利。
一、重点项目建设
我局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大项目就是抓大发展”的意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谋划和实施一批民政民生重点项目。一是岐山县天柱山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土地规划调整相关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县政府2019年10月24日会议研究,被确定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正在建设之中。二是岐山县老年公寓项目。9月25日举行了项目开工仪式,该项目已完成投资约1600万元,目前主要以项目场地平整、基础回填开展工作,先后投入施工机械10台(挖掘机3台,压路机1台、铲车2台,土方运输车4辆),平均每天回填量2000方,已完成回填任务。三是已建成凤鸣东路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项目,凤仪西路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项目正在顺利推进。四是已完成蔡家坡镇唐家岭村、京当镇小强村、雍川镇禾茂村、益店镇官庄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增强基层组织为民服务能力。五是完成了凤鸣镇八角庙村、半个城村,枣林镇神差村、北营村,青化镇北阳村、募化村,蒲村镇南庄村,雍川镇三县寺等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建设,基本能够满足所在村留守、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推动我县农村养老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救助工作法规政策,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细化工作措施,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全力保障民生,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社会化及时足额发放,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718户、1224人,1-10月共计发放城镇低保金648.72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3790户、10103人,1-10月共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618.01万元;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913人,1-10月共发放供养金634.5万元;截止10月底,全县实施临时救助2506户、3906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64.15万元,同时下拨2019年乡镇临时救助储备资金30万元;2019年1-5月全县共救助困难群众598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85.18万元,从2019年6月起因机构改革,医疗救助业务整体划归到县医保局。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岐山县农村幸福院运行经费奖补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力度,组织专门人员,定期深入各镇、村实行量化打分和平时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评比,推动正常运转。对考核达标的幸福院,按季度拨付运行经费,保障运行顺畅。协调人社部门,为每个农村幸福院设立1个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负责日常帮灶、院内卫生等事务,落实工作人员待遇,确保了农村幸福院健康规范运行。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深入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四社联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一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自治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积极联系县移民搬迁办公室,进一步优化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服务。以迁入地镇政府和村(社区)为依托,派驻扶贫工作队,全面宣传和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安置点均成立了物业服务中心,为贫困户提供便捷的日常管理服务,确保了集中安置点正常运转。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工作会议,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在前期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联合七个部门对全县所有村(社区)干部及村民组长再进行一次大起底任职资格审查,清理问题人员14名,对缺额人员及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选配备。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继续加强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和指导,严格规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四是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以各类群团、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系列评选活动,弘扬文明新风。五是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4月份,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全县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分别进行集中培训,10月份对全县社区书记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了社区治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教育引导村(社区)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工作
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监护责任。对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居)工作职责、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等方面予以明确,建立健全强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监护干预机制、加大对农民工的帮扶力度等救助保护机制,筑牢关爱留守儿童的基础,确保留守儿童享受到应有的关爱。在全县选取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留守儿童集中、群众拥护支持的4所公办学校杏园小学等4所学校建成儿童关爱中心,计划通过改建闲置房屋、整合优化设施、调动各方师资,先行探索长效服务管理模式等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县总结推广。
五、社会组织建设工作
我们以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品牌为着力点,努力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品牌服务。在年初多次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我县社会组织按照行业特点,划分为产业类、民办学校类、公益类、学术社团类、社会治理类、民办医院类六个类别,形成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六个三”品牌,涵盖了符合每一类社会组织行业特点的六个党建品牌。产业类社会组织党支部着力打造带动农户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基地促进产业发展、带动龙头促进农村振兴的“三带动”党建品牌;民办学校类党支部着力打造贴近教师、贴近学生、贴近教学的“三贴近”党建品牌;公益社团类党支部着力打造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会员的“三服务”党建品牌;学术社团类党支部着力打造与传承文化结合、与创新文化结合、与普及文化结合的“三结合”党建品牌;社会治理类党支部着力打造尊崇法规引导公民依法办事,增强法治意识、尊崇政策,引导公民依法行事增强政策意识、尊崇道德,引导公民依实处事增强道德意识“三引导”党建品牌;民办医院类党支部着力打造健康智慧堂、打造健康预防堂、打造健康治疗堂“三打造”党建品牌。通过“六个三”党建品牌的打造,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化效应,为提升我县社会组织党建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民政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阶段四个方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预计11月底将全面完成印制岐山县行政区划图、编纂出版《岐山地名故事》和《岐山县地名志》,档案整理等普查工作任务。二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 截止11月共受理婚姻登记4646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2347对、离婚767对、补办证件86对、补领证件1495对,补离35人,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2份;导入1950年至1970年以来历史数据9980条,涉外婚姻走访调查66对,无一例差错事故,登记合格率100%。三是加大对流浪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助工作,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378人次。四是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祭祀、文明祭祀,倡导尊祖重礼、厚养薄葬新风。
七、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和县委《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岐发〔2019〕4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岐山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结合学习贯彻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当前岐山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查找解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责任担当、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讲好民政故事、干好民政事业、树好民政形象,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进一步弘扬民政人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切实把初心和使命融入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推动岐山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推进系统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民政服务、民众幸福”为主线,以“三个聚焦”为重点,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树立新时代民政干部新形象。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推进,通过开展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将文明创建要求深度嵌入到中心工作、服务工作、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中,不断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带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为完成民政追赶超越目标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文化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