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人民满意的政府组成部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 岐山县司法局2019年公开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八件实事。并采取措施,积极落实。
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档升级
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一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正式成立。按照县委要求,正式成立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顺利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扎实推进。二是“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利用四月份法治宣传月,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采取相互协作、集中宣传、法律培训、法治报告会、以案说法等多种灵活形式,大力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月期间,全县共制作宣传板面400余块,悬挂横幅14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55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60多人次,宣传行业法律法规70多部,发放宣传书籍13000余本。结合全县科技宣传月、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禁毒、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了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推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通过开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义务法律咨询活动,面对面的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打通了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结合春秋季开学第一周“法律进学校”宣传周和“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了“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法治春风进校园”等活动。
二、法治宣传形式不断创新
一是组织全县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与法同行”新媒体知识大赛,通过层层选拔,组队参加宝鸡分赛线下赛,并荣获比赛优胜奖。二是组织全县150多个单位3000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活动。通过寓教于乐、以考促学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三是编发“法律六进”宣传读本30000册,普法宣传手提袋5500个。编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笔记本2000余册,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发,保证人手一本,深入推进了“法律进机关”活动。
三、人民调解效能日益凸显
一是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提升行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探索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十一方面的的提升行动。成立了岐山县人民调解工作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人民调解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职能优势,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依法及时的化解了矛盾纠纷。二是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在春节、“两会”“国庆”等矛盾多发期,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在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等一般纠纷的同时,加大对劳动争议、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疑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8件;其中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25起32人。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全县共接待信访群众560人次,成功调处信访矛盾纠纷28件。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落实了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对2019年各级调委会办结的153件人民调解案件逐一进行了核实,发放案件补贴2.8万余元。四是层层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协会全体人员及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司法部举办的人民调解大讲堂六期。四月份,特邀省级劳模张锦哲同志对全县18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实用技能培训。各镇也结合各自实际,层层开展了培训。通过培训加强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据统计,全县共开展人民调解培训10场次,受训人员800余人。
四、刑罚执行严格规范
认真履行特殊人群组长单位职责,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不断细化日常管理制度,对在册的94名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控,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坚持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因人施策。目前,共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539名,解除矫正450人,无一例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二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完善了县镇村三级衔接工作机制。对2015年以来回归的345名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今年回归的37名刑释解教人员均已建档立卡,签订了帮教责任书,落实了帮教措施。
五、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发展
一是坚持法律援助值班制度。“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后,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接听,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加大法援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学雷锋纪念日和四月份“法治宣传月”等有利时机,积极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县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在凤鸣镇资福村文化广场、礼乐广场集中开展了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岐山县以案释法案例选编》、法律援助宣传彩页等资料4000余份,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三是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强化了工作措施,细化了工作环节,使基层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应援尽援,做到刑事全覆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为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利和其他诉讼权利。五是出台便民新举措。一次告知,一次办理,不让群众多跑一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不再审查援助范围;除代理、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外,咨询、代书援助不设门槛;压缩指派、办理期限,由原来的5-7日内指派相关办理人员缩短为3日,更加方便群众。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2件,其中民事案件81件,刑事案件71件,行政案件1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30多人次。我县《法律援助业务归档及管理办法》及公证、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归档目录,得到宝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充分肯定,向全市范围进行推广。
六、脱贫攻坚主题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认真执行依法治县办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机制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安排,通过法律宣传、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援助、法律务实服务等举措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并以“全国扶贫日”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贫困村,通过担任法律顾问、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近距离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共为贫困村提供法律意见125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20多次,开展法律宣讲48场。
七、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多次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全体人员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7场次,悬挂横幅20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7场,文艺演出1场,义务法律咨询26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开展法律“六进”110次,入户宣传累计2.2万户。LED每日14小时不间断滚动宣传,组装宣传车2辆,在县城主要街道巡回宣传。投资1.5万元制作大型户外宣传牌1块并张贴举报电话,投资8.8万元印制宣传资料34000册、手提袋等宣传品5400份。通过以上手段,有效强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震慑性氛围。三是抓紧线索摸排。重点对在册的94名社区服刑人员、317名刑释解教人员逐一进行调查,对728件人民调解案件和律师代理案件中的当事人进行重点摸排,共摸排线索5条,经研判向扫黑办移交3条。四是加强全县律师行业管理。强化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多次开展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指导培训,加强办案监督、个案协调、不良與情处置,确保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制管理”为抓手,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层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及“何宏年、刘怀亮”案议案促改等警示教育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三是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集中教育和日常监管,全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